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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四技甄選入學第二階段報名考生名單暨指定項目術科實作注意事項

發布日期 : 2024-06-18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6-19
承辦單位: 註冊組

 

  1.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注意事項
    貴考生參加本校113學年度日間部四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經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依貴考生之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及簡章規定通過一階篩選,並完成報名本校第二階段複試,經評定核准貴考生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術科實作 (名單如附件) ,請貴考生依系別及依下列規定日期、時間、地點親持國民身分證正本蒞校辦理第二階段指定項目報到,逾時視同自動放棄甄試資格,不另通知。
  2. 因應受花蓮震災影響甄試考生第二階段術科實作之相關補助措施:
    1. 考生應於113年6月18日上午10:00起至第二階段所報名之該校系科(組)、學程甄試日期前提出申請,詳受花蓮震災影響甄試考生到校指定項目甄試需求協助申請表(傳真後,須以電話向本校確認已收到傳真),逾期概不予受理。
    2. 經審查通過者,始具備花蓮震災影響考生補助資格,並請甄試當日至校安中心前服務台辦理後續事宜。
    ★ 註1:未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證明文件,可以駕照、學生證、護照代替,如無證明文件不得參加術科實作,各項文具請自行準備。  
    ★ 註2:檢附本校交通位置圖、校園平面圖,敬請 審閱。
    ★ 註3:本校汽車停車位有限,請儘量搭乘大眾捷運交通工具(迴龍捷運站1號出口,本校備有接駁車),術科實作分時段舉行務請於規定報到時間到校即可。
  3. 依據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111年10月14日技專招聯試字第1112100541號函,說明四:112學年度起,各項入學管道之第二階段甄試通知、總成績公告、正備取生名單公告、報到通知等作業將取消紙本寄發,改以各校網路公告為主。

龍華科技大學113學年度招生委員會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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